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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指数计算规则及说明:选定近两年内价格平稳且接近于平均价的周期为基期
一、编制目的:
反映不同地区价格水平、波动情况的经济指标以及不同地区建材市场的总体行情走势;
二、数据采集:
采集的价格为各地市当地的市场价格,因为不同厂家对外报价存在虚高或虚低的情况,我们会定期依据市场调查、第三方价格问询等,进行不同程度的调整,结合历年不同期数据的对比、分析,该数据能真实准确的反应市场真实情况;同时注重与各省市供应商生产商、经销商的深度合作,以获得强有力的数据支撑和数据的延续性;
三、基期确定:
选定近两年内价格平稳且接近于平均价的周期为基期,每个地区不同材料基期选择不同,选择界面地区和材料后会显示对应的基期,钢材类基期指数为1000,水泥、混凝土、砂石材料基期指数为100;
四、指数计算:整个计算过程分为两步:
1、采用格拉布斯的计算规则,测算得到的价格;
2、指数计算:采用周期内平均价格/基期价格*100计算该区域的价格指数;
五、价格指数的审核与发布:
每月发布4次价格指数,固定发布日期为每月1日、8日、16日、23日,每日通过数据度量定时排除数据的缺失和异常,价格指数将于每个发布日20:00开始通过计算机程序进行自动计算,经再次审核无误后隔天进行发布。
近1月 近3月 近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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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价格指数发布的固定时间为每个月的1日、8日、16日、23日,请选择其他时间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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