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综合用工指导价的通知
各建设、施工、造价咨询等相关单位:
根据我市建筑市场用工情况,我站对建设工程综合用工进行了调查测算,经河北省工程建设造价管理总站审核批准后,现予以公布。综合用工指导价使用方法和适用范围如下:
一、2014年7月1日起我省现行计价依据中综合用工一类单价77.70元/工日,综合用工二类单价66.60元/工日,综合用工三类单价52.20元/工日。
二、以系数方式计算的措施项目和机械台班中人工单价均按综合用工二类计算差价。
三、使用方法同材料调价。人工价差除计取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税金外,不参与其他取费。
四、本通知由邯郸市工程建设造价管理站负责解释。